数据显示,全球人口疾病死亡率排前两位的分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。
近年来,随着肿瘤诊疗水平的不断提高,医生们可以通过基因组学检测实施精准治疗,使得肿瘤患者的生存期不断延长。
但值得注意的是,有近半数的肿瘤患者并非死于肿瘤本身的进展,心血管疾病为其主要的非肿瘤死因。究其原因,是部分抗肿瘤药物可以直接导致心血管病或增加其发生的风险。
有些抗肿瘤治疗(如靶向药物)的心血管毒性通常是可逆的,停止治疗后即可恢复。有些抗肿瘤治疗(如蒽环类)尽管会造成不可逆的心肌损伤,但通过筛选高危人群,并尽早进行预防和干预是可以避免和延缓心血管毒性发生的。
因此,作为肿瘤患者和家属,密切关注相关心血管病的症状和体征,规律随访进行血压监测、心电图、心超等检查对于防止肿瘤和心血管病这两个威胁人类健康的“杀手”联手是大有裨益的。
蒽环类
代表药物:多柔比星、表柔比星、吡柔比星、阿柔比星、伊达比星、米托蒽醌
可引起急性、慢性和迟发性心脏毒性,因此这类药物都有终身剂量限制,临床使用时通常联用右丙亚胺来预防其心脏毒性。
急性毒性多发生于给药后几小时或几天,表现为短暂、可逆的心律失常。慢性毒性出现在给药后一年内,临床表现类似于心肌炎(左心室功能障碍)。
迟发性毒性可在治疗结束后数年甚至数十年间发生,表现为左心室功能障碍,最终导致充血性心衰,表现为呼吸困难、胸痛、水肿等。
蒽环类心脏毒性的高危因素包括年龄>65岁或<18岁、女性、联用紫杉醇或环磷酰胺或曲妥珠单抗、纵隔放疗史、吸烟、合并基础心脏疾病或糖尿病等,具有以上特征的患者应格外重视。
氟尿嘧啶类
代表药物:氟尿嘧啶、卡培他滨、替吉奥、替加氟
主要与心肌缺血有关,多发生于首次给药后,常见症状为胸痛、心悸、呼吸困难及低血压等并可引起心肌梗死、心律失常、心源性休克及心搏停止等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。
通常停止给药后及给予药物治疗后缺血症状可以改善,恢复用药后再次复发。联用顺铂、合并基础心脏疾病为高危因素,对于有替代治疗方案的患者通常医生会选择其他抗肿瘤药物。
紫杉醇(卵巢癌、乳腺癌、肺癌用药)
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、房室传导阻滞和低血压最常见,偶尔可致心动过速、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。心动过缓通常发生在几小时内,治疗结束后消失,无需特别处理。
环磷酰胺
可以表现为心律失常和传导紊乱甚至心脏骤停、心包炎继发心包积液进展成心包填塞、急性心衰,这些都会给肿瘤患者带来致命的后果。急性症状通常发生在给药后